水泥細度負壓篩析儀做水泥細度試驗方法
一、前言:
試驗按照國家標準GB/T1345—2005《水混細度檢驗方法,篩析法》進行。該標準適用于硅酸鹽水泥、曾通水泥、礦渣水泥、火山灰質水泥、粉煤灰水泥、復合水泥以及采用該標準的其他品種的水泥和粉狀物料。
二、試驗原理
采用801m和45μm方孔篩對水泥試樣進行篩析試驗,用篩上篩余物的質量百分數來表示水泥水泥樣品的細度。為了保證篩孔的標準度,在用試驗篩時,應用已知篩余的標準樣品來標定。
三、設備:
水泥細度負壓篩析儀:
①由篩座、負壓篩、負壓源及收塵器組成。其中篩座由轉速為(30±2)r/min的噴氣嘴、負壓表、控制板、微電極及殼體等組成。
②篩析儀負壓可調范圍為4k~6kPa,噴氣嘴上口平面于篩網之問的距離為2~8m,負壓源和收塵器有功率不小于600瓦的工業收塵器和小型微風收塵簡組成或其他具有相當功能的設備。
四、試驗方法:
4.1樣品處理
水泥樣品應充分拌勻,通過0.9mm方孔篩,記錄篩余物情況,要防止過篩時混進其它水泥。
4.2負壓篩法
4.2.1篩析試驗前,應把負壓篩放在篩座上,蓋上篩蓋,接通電源,檢查控制系統調節負壓至4000Pa?6000Pa范圍內。
4.2.2稱取試樣25g,置于潔凈的負壓篩中,放在篩座上,蓋上篩蓋,開動篩析儀連續篩析2min,在此期間如有試樣附著在篩蓋上,可輕輕地敲擊篩蓋使試樣落下。篩畢,用天平稱量篩余物。
4.3.3當工作負壓小于4000Pa時,應清理吸塵器內水泥,使負壓恢復正常。
3、計算
水泥試樣篩余百分數按下式公式計算
F=×100
式中:F——水泥試樣的篩余百分數,單位為質量百分數(%)
R——水泥篩余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W——水泥試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結果計算至0.1%